抢劫罪轻判2年半——湛江市唐某某抢劫、非法拘禁案
唐某某,男,1990年9月20日出生于广东省湛江市,初中文化,因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12年2月24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逮捕。2012年9月20日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起诉指控唐某某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佛山市南海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了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唐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公安、检察及法院开庭时唐某某及其家属均未委托律师辩护,开庭后,唐某某的父亲委托蒋飞龙律师辩护,蒋律师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辩护工作,成功为唐某某减轻判决2年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