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夏某,女,22岁,湖南省衡阳市某某县人。2019年10月初夏某在佛山市禅城区某某会所上班,主要担任养生技师、按摩等工作。佛山市禅城区某某会所通过微信、派发宣传单、卡片等方式对外宣传,宣称为男性客人提供养生按摩等全套服务,价格在一次688至1288元不等,宣传单上及店内卡片显示均为三点式着装暴露的年轻女性,使得男客人以为是提供色情服务的,便进到店内消费。来到店内后养生技师仅为客人正常按摩,时间拖延半小时后客人要求提供色情服务但养生技师说本店不提供色情服务仅提供正常按摩服务,于是客人觉得上当受骗便要求退费。店方不予退费客人于是报警。2019年11月初,警方接报后以诈骗罪对店面法定代表人、财物、养生技师、宣传人员等刑事拘留,羁押在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
办案经过:
2019年11月中旬,夏某的亲属前往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向蒋飞龙律师寻求法律咨询。蒋飞龙律师为夏某亲属详细分析了案件的情况,其随后即全权委托蒋飞龙律师负责办理夏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接受委托后,蒋飞龙律师即前往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会见夏某,向夏某详尽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夏某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会见结束后,蒋飞龙律师认真研究案情,认为夏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为此,蒋飞龙律师向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局出具了一份不予呈请逮捕的法律意见书,指出夏某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其上班仅仅是为了打一份工,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的行为,建议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局对夏某不予呈请批准逮捕并将其立即释放。
办案结果:
2019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对夏某不予呈请逮捕,夏某被正式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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